厦门市招生考试中心文件
厦招考[2006]037号
厦门市招考中心
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和区招考机构(含负责会考工作 的中教科和高招办)普通高中会考工作职责的意见
各区招考中心(中教科、高招办):
根据闽教基[2006]76号文件《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方案(试行)的通知》,我省将推行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学业基础会考是鉴定普通高中学生相关科目学习质量的水平考试,是评价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判定普通高中学生能否合格毕业的衡量标准之一。
我省普通高中学业基础会考采取的模式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具体事务交由省会考办实施),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共同参与实施。我市普通高中学业基础会考的实施办法是:市教育局委托市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全市的高中会考组织与管理;各区招生考试中心(中教科、高招办)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各高中学校的会考工作,中学共同参与实施。为理顺市、区两级会考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现将有关会考工作要求和职责划分情况通知如下:
一、每年会考工作内容与时间安排
1月份:分发考生考试通知单;会考考前各项准备工作;组织会考;
2月份:发放1月份会考成绩;
3月份:核对、勘误应届高中毕业生会考成绩总册;制作高一新生会考考试证;
4月—5月份:发放应届高中毕业生会考成绩总册,向市、区教育局提供省会考办下达的毕业生名单;打印、分发应届高中毕业生会考成绩证明和会考成绩证书;组织通用技术及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报名和文化课会考报名;汇总、上报报名考试数据;编排考场、打印考务材料;组织通用技术及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工作;
6月份:分发考生考试通知单;会考考前各项准备工作;组织会考;
7月份:发放6月份会考成绩;
11月份:明年1月份文化课会考报名工作;高一新生建档工作;年度总结、评估工作;
12月份:汇总、上报高一新生建档数据;编排考场、打印考务材料。
二、市、区两级会考工作职责
(一)市招生考试中心负责我市全年度会考工作的计划安排;负责全市会考各阶段工作的部署和组织;负责市属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会考成绩总册的审核、勘误和发放;并向市教育局提供省会考办确认的市属中学毕业生名单;负责全市应届高中毕业生会考成绩证明和会考成绩证书的打印工作;负责汇总、上报全市高一新生建档数据和每年两次的文化课会考报名数据;负责高一新生考试证制作;负责会考的考场编排工作(生成考生准考号);负责文化课会考试卷的接、送工作和考试的组织管理;负责通用技术及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的命题和制卷工作;负责全市会考工作情况的总结和评估。
(二)各区招生考试中心(中教科、高招办)负责本辖区各高中学校的会考工作安排;负责会考各阶段工作的实施与管理;负责区属中学应届毕业生会考成绩总册的审核、勘误和发放;负责向区教育局提供省会考办确认的毕业生名单;负责本辖区应届毕业生会考成绩证明和会考成绩证书发放工作;负责汇总、上报和管理辖区各中学的建档数据(即考籍增减库)和报考数据(即考试库);负责打印、分发辖区会考考生考试通知单和各种考务材料;负责辖区各中学文化课会考和通用技术及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的组织实施(含试卷管理);负责辖区各中学会考成绩的发放工作;负责本区会考工作的总结和评估。
会考报名费由各中学按收费文件规定向考生收取,直接上缴市招生考试中心,由市招生考试中心上缴财政专户。会考考场经费和各区会考工作经费由市招生考试中心根据考场设置情况和各区具体情况下拨。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会考 职责 意见
厦门市招生考试中心 2006年11月26日印